南都訊記者陳萬如 從廣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審計師的任上退休不到十個月,61歲的王夢連即被紀委帶走。昨日,他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堂,被控受賄人民幣23.5萬元和美元3000元。
  退休後被帶走
  昨日上午10時許,頭髮斑白的王夢連戴著手銬進入法庭。
  他2010年5月在廣州市國稅局任黨組成員、總審計師,2013年2月退休。
  本以為平安著陸,未料2013年12月初的一晚,王夢連在家中與其妻子兒子一道被紀委帶走,協助調查省市國稅領導班子、新辦公樓的籌建等問題。去年12月中旬,王夢連在紀委協助調查階段填寫“自查自糾”表時,交代了自己涉嫌受賄的犯罪事實。
  2013年12月,廣東省紀委曾發出通報,廣東省國稅局原局長李永恆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今年1月,廣州市紀委通報,王夢連與廣東省國稅局原局長李永恆涉嫌違紀有關。昨日庭上披露,王夢連被指控的三宗受賄都發生在他任廣東省國稅局機關服務中心主任期間,但未見與李永恆相關的信息。
  過節收數萬紅包
  金額最大的一單指控涉及廣東省國稅局位於珠江新城的新辦公樓物業服務承包。
  公訴機關指控,某物業公司老總楊某輝向王夢連請托,以承接這一物業服務項目,事後送其人民幣10萬元表示感謝。此外,楊某輝還在春節和中秋節兩度送錢給王夢連,共計人民幣3萬元。在王夢連赴美考察前送上3000美元。
  另外兩宗受賄指控分別為:王夢連涉嫌收受了陳某生人民幣3.5萬元,涉嫌收受李某枝人民幣7萬元。
  辯稱大部分都有回禮
  庭上,王夢連稱,他和楊某輝認識多年,楊某輝送給他的10萬元是借款,事後,他通過楊某輝公司的一個財務,歸還了9萬元,並看著財務在銀行存進了楊某輝的銀行卡內。
  王夢連還稱,收了楊某輝3萬元後,他回贈了名貴的煙酒、海產品等禮物。去美國時,楊某輝給了他美元4000元,他花了約2000美元買了手錶及化妝品等送給楊某輝。
  至於李某枝的7萬元行賄,王夢連解釋,李某枝在從化的別墅裝修,想提高裝修的檔次和品位,他和妻子墊付3.8萬購買了一幅山水畫,還花了1萬多元買了潮州木雕等物品。事後,李某枝給了他5萬元作為貨款。2008年春節期間,李某枝送了他2萬元紅包,但他後來叮囑妻子還禮。
  案發後,王夢連的親屬向檢察機關退贓人民幣27萬元。
  三證人出庭,佐證其曾還錢
  王夢連的辯護律師申請了三名證人出庭作證。
  第一名是前文所述的楊某輝公司的財務。財務回憶,2007年2月,楊某輝說王夢連有錢要給他,叫她下去幫忙拿一下,她便拿著楊某輝的銀行卡下去。王夢連交給她9萬元錢,“我當時見金額比較大,就跟王夢連一起到招商銀行,把這9萬元存到楊某輝給我的那張銀行卡裡面。”
  第二名出庭作證的證人是王夢連的妻子李某珍。她稱自己和李某枝以“姐弟”相稱,故和丈夫代其購買的畫作、木雕,這些至今還掛在李某枝家中。至於李某枝送的2萬元紅包,李某珍說,她聽從王夢連的叮囑,回了禮,但由於當時在路上,身上所帶現金不夠,她只回了1萬元給李某枝。
  第三名證人王某是王夢連曾經的下屬。王某說,2008年春節期間,他和王夢連夫婦一同去從化見李某枝。在車上,他聽到了王夢連叮囑妻子回禮的情況。
  證人作證後,公訴人提出,案件事實還需要進一步核實,當庭申請延期審理,得到辯護律師的同意。
  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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